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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解读《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》的立法背景和过程

    信息发布者:西罗村
    2018-05-15 10:37:00    来源:西江都市报   转载

    《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》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正式实施前,各相关部门做了哪些前期准备?条例在酝酿之初,是为了解决我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现状的哪些问题?

    日前,市人大法制委、市人大法工委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市物价局、市住建委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就《条例》的各项情况进行了解读。

    盘活城市停车资源


   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海清表示,《条例》的立法基础是为了解决市区停车场泊位紧张、停车乱的问题。近几年,梧州市车辆呈现井喷式增长,同时公共停车建设较慢,公共停车泊位被私人霸占的现象较为普遍,人为设置地桩、地锁等行为更是挤压了公共停车泊位的空间。

    其次,专用停车场资源未充分共享。有的专用停车场在上班时间使用率较高,但节假日或晚上时段有一定的车位空位,但由于是单位的专属停车位而不对外开放,加剧了市民停车困难及停车泊位不足的现象。“开车10分钟,寻找停车泊位半小时”的情况时有发生。另外,部分梧州群众的停车理念尚未更新,仍想享受免费的“午餐”。但目前,全国大多数城市已经没有全天候免费的道路停车位,

    为解决以上问题,盘活城市停车资源,我市出台《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》。

    做足调研借鉴成熟经验

    为保证《条例》顺利实施,各相关部门做足了前期规划调研工作。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、市住建委、交警、物价等部门进行多次讨论,前往哈尔滨、长春等城市专门调研;深入社区、小区物业进行普通调研,并邀请物业单位参加调研论证。

   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肖则理介绍,《条例》第六条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,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,以及公共停车场、专用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;市发展和改革、国土、建设、公安、城市管理、交通运输、财政、工商、人防、价格、消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,协同做好了停车场规划、建设、使用和管理工作。

    据悉,《条例》借鉴了哈尔滨、长春、厦门等城市的停车规划成熟经验。李海清介绍,梧州借鉴长春对道路停车泊位的“应划尽划”的成功经验,盘活城市道路停车泊位;对于梧州“僵尸车”占道的难题,借鉴了厦门的“48小时停车管理”方法,根治“僵尸车”长时间霸占道路公共泊位问题。

    与此同时,《条例》针对梧州市停车难点“量体裁衣”,体现了“梧州特色”。李海清表示,其他城市制定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时,对停车场智能化建设强调的内容并不多,我市则在《条例》当中予以强化,在智能化停车建设先行一步,并对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建设提出相关要求,把梧州常见的违法行为及对应处理办法加以明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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